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花蓮分局首頁LOGO

:::
:::

標準局將實施檢驗「捕蚊拍」7項充電式家電 加強鋰電池安全把關

  • 發布日期:2024/12/12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2086

因充電式商品具有攜帶及使用上的便利性,許多常見之民生家用電器逐漸演變出以連接USB等方式供電之充電款式。為確保充電式家電商品的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13年12月12日預告,將「電捕昆蟲器(含捕蚊拍)」、「電毯」、「個人用之電保暖器具」、「電熱褥」、「磨咖啡豆機」、「電動刮鬍刀」、「電剪髮器」等7項充電式商品納入檢驗範圍,保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局說明,考量近年鋰電池商品燃燒事故新聞頻傳,引發民眾對充電式商品之鋰電池安全疑慮,該局已陸續將市面上常見之充電式家電類商品納入檢驗範圍,並加強對商品之充放電及鋰電池安全之檢驗,包含對電器商品強制充電168小時、強制放電(電池裝反)、鋰電池之外部短路、落下試驗等測試,模擬消費者不正確使用是否會造成危害。

標準局表示前已於112年將充電式風扇等7項最常見之充電式家電商品納入檢驗範圍,本次再新增「電捕昆蟲器(含捕蚊拍)」等7項市面上普及率較高之商品納入檢驗範圍。自公告日起,業者即可進行檢驗,如提早完成檢驗程序並取得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者,即可提早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自115年7月1日起,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相關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

有關本次修正之相關檢驗規定資訊已置放於標準局網頁「焦點消息」之「業務公告」項下,網址為http://www.bsmi.gov.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信箱:hc.hsieh@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許瓊文 科員
聯絡電話:02-23431900、0905-286250
電子郵件信箱:Louies.Hsu@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