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公開徵才公告(技佐1名)/(延長公告)![]() 一、職缺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二、職稱:技佐 三、職系:工業工程 四、名額:正取1名 (本分局得視甄選成績擇優酌增備取人員1至2名,其備取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備取期間屆滿未獲通知遞補,則喪失候補資格。) 五、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六、工作地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97063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轄區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及校正(驗)。 (二)度量衡器標準案件與儀校設備規劃、管理及維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分局業務專業跨域,有關工作內容項目保留彈性,得視甄選結果個資績及經歷專長等因素,配合業務或培育儲備職務需要,到職後進行職務調整以增加個人歷練) 八、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專科以上學歷(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三)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如同職組或不同職組得單向調任者,本職缺歡迎電機工程及機械工程職系等相關得調任工業工程職系人員應徵職務)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五)面試加分項目: 1.具普通小型汽車以上駕駛執照者。 2.可配合外業勤務及加班者。 九、報名時間:113年6月3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止(報名原定6月14日截止再延長),原已投件應徵者,無須再行投件。 十、備註: (一)本職缺公開徵才訊息同步公布於本分局全球資訊網網頁/徵才公告(https://hualien.bsmi.gov.tw/wSite/mp?mp=8),有應徵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訖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請一併上傳(請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上傳,無則免附):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證明文件。(無可免) 5.普通小型汽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無可免)。 (二)報名逾期、證件不齊全者經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不予受理。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一律通知參加面試(得以視訊方式代替),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銓審資格或甄選作業疑義者,聯絡電話:03-8221121轉670、671 楊先生。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四)本職缺錄取結果於本分局網頁公告(個資因素部分姓名文字隱去),公告日期於面試時個別告知。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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