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公開徵才延長公告(1151001-1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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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公開徵才公告

一、徵才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二、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四、職稱:助理員(預估職缺/115年12月4日後出缺)

五、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六、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七、工作地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97063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八、工作項目:

(一)秘書室教育訓練 (含環境教育及兩公約訓練)。

(二)小額採購(15萬元以下)。

(三)物品(含非消物品/消耗品)及車輛管理。

(四)總收發文業務。

(五)其他綜合性臨時交辦事項

九、資格條件:須具公務人員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十、報名時間: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19日止。(本分局得視參加應徵投件人數,延長公告期限)。

十一、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本分局網頁:https://hualien.bsmi.gov.tw/wSite/mp?mp=8)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備註:

1.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221121分機670、671楊先生

4.聯絡E-Mail:zhihua.yang@bsmi.gov.tw。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7.本職缺公開徵才訊息同步公布於本分局全球資訊網網頁/徵才公告(https://hualien.bsmi.gov.tw/wSite/mp?mp=8),有應徵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8.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本分局位於原住民地區,應僱用一定比例具原住民身分及身心障礙人員,歡迎符合資格條件人員應徵投件(無可免)

9.本職缺錄取結果於本分局網頁公告(個資因素部分姓名文字隱去),公告日期於面試時個別告知。

  • 編修日期:2026/10/16
  • 上稿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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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