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應否報驗查詢網騎乘機車用頭盔附加鋰電池及行車紀錄器-232064![]() 商品類別:化工產品類 鑑定結果:一、旨揭商品具有【鋰電池、行車紀錄器(型號:F1)】功能之騎乘機車用頭盔(以下簡稱智慧安全帽),研判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品目。二、請依下述事項辦理繫案商品檢驗事宜: (一)鋰電池芯及電池組依該局專家會議決議之「穿刺試驗草案」檢測合格之試驗報告。 (二)鋰電池符合CNS 15364「含鹼性及其他非酸性電解質之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用於可攜式應用之封裝可攜式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之安全要求」之證明文件。 (三)智慧安全帽符合CNS 14336-1「資訊技術設備-安全性-第1部:一般要求」及CNS 13438「資訊技術設備-射頻擾動特性-限制值與量測方法」之整體安規及EMC測試報告。 (四)檢驗單位於受理安全帽商品檢驗案件時,如有以非固定方式外加裝3C 產品及裝飾品等配件,應移除該等配件後再執行檢驗。 (五)安全帽品名應標示為「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不得包含外加裝配件之相關功能用語。 三、企業經營者將外加裝3C產品或裝飾品之安全帽流通進入市場,應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及第7條規定,提供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警告等相關充分及正確資訊,並確保商品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四、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第1次修正。 ※相關資訊可至本局「應施檢驗商品檢索網」查詢。 備註:1.本品目鑑定結果僅對本件所檢送之「樣品、說明書、型錄」而言。2.本鑑定結果如遇公告增刪檢驗品目或施檢範圍解釋有不同時,應以公告或解釋函內容為準。 3.表內C.C.C.號列實際以海關核定為主。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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