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發文字號:經標三字第10230021330號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附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局長 陳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