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本局甄選工友1名點閱:9756一、
名額:工友1名。 二、
性別:不拘。 三、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8樓(或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五段78號、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87之1號)。 四、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及駕駛)。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五、
工作項目: (一)
櫃台收件及公文遞送。 (二)
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3年11月2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秘書室事務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戶口名簿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 最近5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6.
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七、
面試: (一) 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二) 本局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八、
聯絡人:本局秘書室事務科江小姐,聯絡電話:(02)2343-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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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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