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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公開徵才公告(約僱人員)

  • 發布日期:2024/07/12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資料點閱次數:18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公開徵才公告

一、職缺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二、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提列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職缺)

三、名額:正取1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薪資待遇:酬金(月薪)約新台幣38,416(相當五等280薪點)

六、工作地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97063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

七、工作項目:

()協辦轄區內度量衡器檢定及檢查業務。

()協辦度量衡器標準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理工、化學、機械、電機等相關學系畢業

()專科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應具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以上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加分項目:

1.本次職缺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取)

2.具普通小型汽車以上駕駛執照者。

九、報名時間:113715日起至113719日止。(本分局得視參加應徵投件人數,延長公告期限)

十、備註:

()本職缺公開徵才訊息同步公布於本分局全球資訊網網頁/徵才公告(https://hualien.bsmi.gov.tw/wSite/mp?mp=8),有應徵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電子檔方式投件)以下證明文件請一併上傳(請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上傳,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點: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資訊頁面附加檔連結下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證明文件。(無可免)

5.普通小型汽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無可免)

()為落實環保政策,避免資源浪費,請以電子掃描檔案(PDF等影像檔)代替紙本,檔案請寄送: zhihua.yang@bsmi.gov.tw

()以照片影像檔代替掃描方式務請清晰,應徵人員務必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收件程序。報名逾期、證件不齊全者經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不予受理。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人事室(電話:03-8221121670671 聯絡人:楊先生)

()職缺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另行通知辦理面試,應徵者請務必留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俾通知面試或應徵結果,應徵者個人報名資料(電子檔案),如未錄取,於面試一個月後逕予銷毀。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本職缺錄取結果於本分局網頁公告(個資因素部分姓名文字隱去),公告日期於面試時個別告知。

()本分局得視甄選成績擇優酌增備取人員12名,其備取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備取期間屆滿未獲通知遞補,則喪失候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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