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網站列出簽有相互承認協議的國家,是不是表示產品銷往那些國家可以在國內進行測試?
- 發布日期:2024/12/05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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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目前簽有相互承認協議的國家包含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日本、菲律賓及印度。美、加、澳的相互承認內容為電氣電子產品的EMC報告。紐、星、日的相互承認內容為電氣電子產品的報告及證書(含EMC與安規之要求),因此,只要屬於合作範圍,產品銷往該等國家均可於國內完成所需的測試。有關相互承認作業之服務說明請參考本局商品檢驗相互承認業務服務手冊(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720596276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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