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正「太陽光電系統結晶矽、薄膜模組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如附「太陽光電系統結晶矽、薄膜模組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表」。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