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公告
- 421訂定「嬰幼兒學步車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22修正「應施檢驗打火機商品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23「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19日以經商字第10702400130號公告修正.pdf
- 424公告修正「應施檢驗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及溶劑型水泥漆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及「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塗料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df
- 425核准台正字第8465號等5種產品使用正字標記;廢止台正字第6739號等3種產品使用正字標記。.pdf
- 426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學步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27公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機電子類應施檢驗商品等七項公告修正前原型式試驗報告之適用規定」 .pdf
- 428預告修正「商品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第六條.pdf
- 429公告廢止「應施檢驗礦工用安全帽燈商品之應施輸入及國內產製檢驗」。.pdf
- 430修正「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令.pdf
- 431核准台正字第8458號等7種產品使用正字標記;廢止台正字第1139號等10種產品使用正字標記。.pdf
- 432「正字標記規費收費準則」修正草案預告.pdf
- 433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配線用插接器及延長用電源線組等四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pdf
- 434公告修正「健身腳踏車、跑步機、橢圓機及燃氣台爐開關閥產品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證書有效期限及驗證標準」,並自即日生效。.pdf
- 435公告修正「電機電子產品之原物料、材料及零組件等3項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之證書有效期限」,並自即日生效。.pdf